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及深圳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主办,
浪骑游艇会及香港游艇会诚邀本地及国际水手参加
在2009年10月30-11月2日在中国大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举行的
2009年中国杯帆船赛
赛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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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赛规则:
1.1 2009年中国杯帆船赛將受国际帆船竞赛规则(RRS)规限,並包括:
- 国际帆船联合会(ISAF)离岸特定规则第五级比赛的指令;
- IRC规则第1,2及3部(IRC-C) ;
- 皇家帆船协会(RYA) & 皇家海洋競賽會(RORC)运动船(SBR)规则;
- 香港风帆船主协会(COA)HKPN让分制系统;
- 统一设计船型组别规则;
- 此赛事公告;和
- 2009中国杯帆船赛航行细则
1.2 上述规则以倒序优先排列。本赛事公告附中文及英文版,如两者出现不同意见,英文为优先语言。本赛事並不采用任何国家官方规例。
1.3 国际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国际帆船竞赛规则(RRS)附录N作出委任,该仲裁委员会所作的裁决为最后判决。
2. 广告级別:
2.1 2009年中国杯帆船赛所有系数级别/障碍赛参赛船只适用国际帆船联合会(ISAF)规则第20条条款-广告标识
2.2 竞赛委员会有权在遵照国际帆船联合会(ISAF)规则20.4.1.1的情况下要求参赛船只展示比赛赞助商广告。竞赛委员会将对任何船只未能展示比赛赞助商广告提出抗议反对。
2.3 船只上做的广告必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亦不能与比赛赞助商有任何抵触。组织机构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此规例的船只参加比赛。
3. 参赛资格及报名:
3.1 2009年中国杯帆船赛公开予本地和国际船员(船队),欢迎任何国家/城市/俱乐部或船东组队参加。
3.2 符合资格的船只必须是适合航海的。单体船全长(LOA)不短于8米,船首伸縮形球帆杆或船首撐杆不包括在內。惟竞赛委员会可更改船长的要求。
3.3 任何未能符合船长要求的船只,必需最少要有6只同一设计船只同时参赛,竞赛委员会才会考慮其参赛资格。
3.4 比赛设有统一设计级别(博纳多 FIRST 40.7或其他公认级別),IRC,运动船或COA HKPN障碍赛各级别,所有船只需符合国帆联拉力赛第五类特别规则。竞赛委员会可根据参赛船只的数量随时更改比赛级别。
3.5 除符合国帆联拉力赛第五类特别规则内的安全要求外,所有船只必须携带高频无线电收发器,具备传输及接收72和77频道(附加16频道)的能力。
3.6 每名非中国籍参赛船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大陆入境签证才可登岸。
3.7 符合资格的船只可在香港游艇会办公室递交报名表和报名费用,截止报名日期为2009年 10月8日(星期四)1800时。
3.8 过了上述限期,参赛船可向组织委员会申请报名,但必须于2009年10月18日(星期日)1800时前提出,并缴交逾期报名费。
4. 费用:
4.1 参加2009年中国杯帆船赛需要交以下报名费:
提前报名费 (2009年9月18日彧以前) 人民币1000.00元 (港币1200.00元)
比赛报名费(2009年10月8日彧以前) 人民币2000.00元 (港币2400.00元)
逾期报名费(2009年10月18日彧以前) 人民币2500.00元 (港币3000.00元)
4.2 比赛报名费已包括船长的参赛费用。另,于递交报名表之同时或之前,每名额外船员及支援人员须一拼繳交人民币500.00元 (港币600.00元),以作比赛期间所有接驳专車和颁奖典礼入场之费用。
4.3 如于2009年10月18日1800之前赛事办公室收到正式退出比赛通知书,全数费用将扣減人民币500元(港币600元)行政费后退回。此限期后退费因应个別情況而定。
5. 拟定日程安排:
5.1 2009年中国杯帆船赛为期四天共6场比赛,詳情如下:
5.2 星期四 10月29日
香港游艇会出境清关 16:00-19:00
香港游艇会船长会议 18:30
香港游艇会欢迎酒会 19:00-21:00
5.3 星期五 10月30日
第一场辛普森拉力赛-香港至深圳浪骑 10:00开始
深圳浪骑入境 14:00开始
深圳浪骑游艇会欢迎晚宴和颁奖典礼 17:00-20:00
5.4 星期六10月31日
第二场和第三场比赛-迎风/逆风 11:00开始
深圳大梅沙赛后晚会和颁奖典礼 19:00-23:00
5.5 星期日11月1日
第四场比赛-迎风/逆风 11:00开始
第五场比赛-环岛赛 紧接第四场比赛后进行
深圳大梅沙颁奖典礼、燒烤晚歺 19:00- 21:00
*深圳浪骑游艇会出境清关 14:00开始
(*仅对于要在星期日晚上提前返回香港的船队)
5.6 星期一11月2日
第六场比赛-迎风/逆风 11:00开始
深圳浪骑游艇会中国杯总奖杯颁奖典礼、晚餐 17:00-21:00
*深圳浪骑游艇会出境清关 14:00开始
(*仅对于要在星期一晚上提前返回香港的船队)
5.7 星期二11月3日
深圳浪骑游艇会出境清关 09:00开始
5.8 如有任何变更将在航海细则中或参赛者公告通知参赛者。
6. 规格
每条参赛船只必须拫据其参加级別而提交有关船只的IRC/SBR资格证书 或COA HKPN系数,提供有关资料为参赛者之责任。
7. 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将在赛前公布。
8. 航行路线:
比赛当日的航线,将从航行细则里公布的航线中选择。
9. 处罚体系:
于任何赛事违反帆船竞赛规则第二部分,将不会采用规则44.3 和44.4 (记分处罚)。但执行帆船竞赛规则31 (触标)和44.1(转动2圈处罚)。
10. 记分:
10.1 记分体系将採用国际帆船竞赛规则(RRS)附录A低分记分方法。
10.2 如能完成6场比赛,一条船的总积分将会是它所有得分扣除最差分数的总和,如只能完成5场或以下比赛,船只的总积分将是它所有得分的总和(不剔除最低得分)。至少要完成3场比赛,船只才能衛冕总比赛的奖项。
11. 奖品:
11.1 2009年中国杯帆船赛将授予博纳多40.7级别的冠军。
11.2 博纳多奖杯将授予IRC级别博纳多船只的冠军。
11.3 辛普森奖将授予辛普森拉力赛每个级别(和/或一个级别内的任何组别)的冠军。
11.4 每个级别(和/或一个级别内的任何组别)总积分的前三名将获颁赠2009年中国杯帆船赛的其他奖项。每晚的颁奖礼将会颁发当日比赛的(每个级别或组别)总冠军,而主要的奖项将于星期一晚的颁奖礼颁发。
11.5 竞赛委员会自行決定可能颁发其他奖项。
12. 免责声明:
12.1 所有2009年中国杯帆船赛参赛船员必须对自身安全负责(参见规则4 –比赛抉定)。
12.2 对于比赛前后及期间的任何物资的损失或人身伤害或死亡,赞助商、组委会、官员和工作人员将不负任何责任。
12.3 请各船主和船长拫组织机构,竞赛委员会和香港游艇会办公室密切合作,于限期前完成手续及提交所有必需的资料,证件,表格等。此乃船主和/或船长必须遵守之责任,不依从者将被视为未完成参赛情序,在这种情况下,船只将没有资格竞赛,除非竞赛委员会接纳其提出之证据。
13. 保险:
根据香港法律,每条参赛船只必需购买最少一百万港币的第三责任险。
14. 其他资料:
有关比赛的其他资料,请联络:
中国杯帆船赛组委会深圳办公室
地 址:中国杯帆船赛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806-1808
电 话:86-755-88353518
传 真:86-755-88323928
电邮地址:info@chncup.com
网 址:www.chncup.com
香港游艇会办公室
地 址:香港游艇会
香港铜锣湾吉列岛
电 话:852-2239 0314
传 真:852-2239 0364
电邮地址:iris.yang@rhkyc.org.hk